一、依據花蓮縣政府中華民國111年9月6日府教終字第1110180525號函辦理。 二、旨揭參賽作品收件日期為112年1月5日至1月7日上午9時至17 時30分,將報名表及作品送花蓮勝安宮。 三、彩繪燈籠由勝安宮免費提供(國中小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各校領取燈籠數依總班級數,每班以三個為原則)。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