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12
  • slider image 313
:::
校內公告 陳靜慧 - 人事 | 2017-09-13 | 點閱數: 936
主旨:轉知法務部廉政署自即日起,變更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箱址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6年9月4日函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專用信箱箱址全面改寫,原檢舉專用郵政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變更為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