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其他活動 2020-09-08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531
說明: | 依據109年9月4日銓敘部部退三字第1094967481號辦理。(檢附原函及考試院、行政院釐定公告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