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於110年1月22日(星 期五)前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0-12-16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530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9年12月10日興中學字第1090008810號函辦理。 |
二、 | 110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10年1月1日起 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 |
三、 | 請檢送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檔案請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proj.chsh.ntct.edu.tw/下載)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俾利後續事宜。 |
四、 | 本活動110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