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考試院民國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 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條 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1-04-09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424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4月8日部管四字第1105338427號函辦理;並附該函及其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