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與法務部訂於106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共同辦理「10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人權教育訓練」1場次,請本校公務人員踴躍參加
2017-07-06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883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106年6月22日部人權字第10602511080號函辦理。
二、 本次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 研習主題:「兩公約人權教育」。
(二) 研習講座:中原大學林助理教授春元。
(三) 研習課題:1、從環境(權利)、環境權到人權;2、環境議題的變遷與國際人權公約。
(四) 研習時間:106年8月10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7時。
(五) 研習地點:本縣衛生局大禮堂(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三、 研習對象:本府所屬機關一、二級機關、鄉(鎮、市)公所之公務人員(含約聘僱人員)。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8月3日(星期四),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後,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點選首頁下方之「花蓮縣」(依地區分),依課程名稱點選「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報名。
五、 參加人員請於研習當天(106年8月10日)下午13時50分前,準時至本縣衛生局大禮堂報到。並為配合推動政府機關紙杯減量方案,請參加人員自備飲水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