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第4點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4點、第5點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
其他活動 2021-09-30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410
說明: |
一、 | 「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業經本府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府人訓字第1100190412號函修正發布在案。 |
二、 | 檢附更正後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