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1-10-27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391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B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