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釋亡故退休教師如無遺屬金之法定領受遺族,得由實際辦理其喪葬事宜之其他親屬,以3個基數遺屬一次金為限,檢據向原服務學校申請費用,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1-11-10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388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139537號書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