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3月1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0606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其他活動 2022-03-25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313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7763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