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3-06-05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115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