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2年6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3-07-04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138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D號函辦理。 |
二、 | 本辦法112年6月19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112年8月1日施行。 |
三、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四、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電話:02-77367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