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3-07-21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114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825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
二、 | 考量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立法精神,對於現職或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辦理退撫及資遣之基本條件、年資採計及相關限制等基礎事項均為一致,以維持整體教職員退撫權益及制度基本原則之衡平性。是以,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教職員補提繳退撫儲金範圍,亦應與現職教職員一致為宜,教育部爰發布旨揭解釋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