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政府有關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一案,詳如說明,請詳閱。
校內公告 2017-04-20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847
一、 依據彰化縣政府106年4月18日府教特字第1060130720號函辦理。
二、 如有意介聘至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