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18-10-17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752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152498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下載。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蔡雅智小姐(電話:02-77365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