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欲申請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校內公告 2017-04-24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978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新北教人字第1060721814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樟樹國中自106學年度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三、 該市偏遠地區之50人以下國民小學刻正實施混齡教學,故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亦須進行混齡教學。
四、 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教師(身障及資優類)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須接受該 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申請介聘至該市之專任輔導教師,於介聘達成時須受該市規範,專職學生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