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更正後之「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以107年4月28日作為新機關組織調整生效日者之變更管轄機關法律條文表」及勘誤表各1份,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19-02-19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671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8年2月14日院臺規字第1080001831號函辦理。
二、 本府107年4月30日府人任字第1070080017號函計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