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職務代理人於上班日經奉准給假,復為執行被代理人 職務上之業務於同日加班,其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條計算工作日之方式一案,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19-04-29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626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4月23日部銓二字第108474216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