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
其他活動 2019-06-19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661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及宣傳海報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