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於109年1月31日(星期五)前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19-11-21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655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80131889號函辦理。 |
二、 | 109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星期五)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