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學校減班情形案,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國中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20-04-30 · 陳靜慧 · 人事 · 點閱數:579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9日桃教中字第1090037631號函辦理。 |
二、 | 該市自強國中為109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調入該校者,將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