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2019-01-23 · 陳靜慧 · 總務 · 點閱數:1255
說明: 依教育部108年1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05209A號函辦理(檢附原函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