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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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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檢送法務部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乙份,並自一百一十年三月八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其他活動
陳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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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1-03-10 | 點閱數: 662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110年3月8日法廉字第1100500120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填表說明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三、
旨揭填表說明因未涉及外國人、機構或團體,故無英譯之必要。
1) 376550000A_1100045733_ATTACH3.pdf
2) 376550000A_1100045733_ATTACH2.pdf
3) 376550000A_1100045733_ATTACH1 (1).pdf
03-05 轉知「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
03-12 轉知「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