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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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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函轉教育部釋示,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25年,惟未滿50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8月1日疑義一案,請查照。
校內公告
陳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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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7-06-26 | 點閱數: 946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5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71336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1) 10606教師未滿50歲不勝工作月退日期函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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