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
登入
使用 花蓮縣教育雲 OIDC 快速登入
重整畫面
:::
本站消息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陳靜慧
-
人事室
| 2022-07-21 | 點閱數: 365
說明:
依據行政院111年7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3號函辦理 。(檢附原函1份)
1) 376550000A_1110143499_ATTACH5.pdf
2) 376550000A_1110143499_ATTACH4.pdf
3) 376550000A_1110143499_ATTACH3.pdf
4) 376550000A_1110143499_ATTACH2.pdf
5) 376550000A_1110143499_ATTACH1.pdf
07-21 檢送教育部111年7月18日臺教人(二)...
07-21 花蓮縣政府與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廠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