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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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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關於擬任國籍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職務,並經主管機關依規定核准得兼具外國國籍者,無須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提出具結書一案,轉請查照。
其他活動
陳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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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3-03-24 | 點閱數: 250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3月21日部銓五字第1125544125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
1) 376550000A_1120056998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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