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
登入
使用 花蓮縣教育雲 OIDC 快速登入
重整畫面
:::
本站消息
檢送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
其他活動
陳靜慧
-
人事室
| 2023-07-21 | 點閱數: 22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825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二、
考量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立法精神,對於現職或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辦理退撫及資遣之基本條件、年資採計及相關限制等基礎事項均為一致,以維持整體教職員退撫權益及制度基本原則之衡平性。是以,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教職員補提繳退撫儲金範圍,亦應與現職教職員一致為宜,教育部爰發布旨揭解釋令
1) 教育部令.pdf
2) 教育部原函.pdf
07-20 為強化行政中立觀念,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07-21 有關行政院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