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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陳靜慧 - 人事 | 2017-05-22 | 點閱數: 892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19日高市教小字第10632778000號函辦理。  
二、  該市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原則如下:  
(一)  同一教育階段(類科別)服務年資滿7年。  
(二)  學校需俟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該市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後,審酌有無可提供轉任之缺額。  
(三)  各校依教師控管原則審度尚有缺額始得轉任;惟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尚需考量往後2年無減班情形。  
三、  該市實驗教育學校:茂林區多納國小、杉林區民族大愛國小、桃源區寶山國小及桃源區樟山國小等4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