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12
  • slider image 313
:::
研習活動 管理員 - 輔導 | 2021-09-13 | 點閱數: 665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世平
電話:03-8462860#228
電子信箱:chris781022@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18467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檢送本縣110學年度第1學期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國民教育輔導團到校宣導服務相關資訊,請貴校轉知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本府國教輔導團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110學年度第1學期規劃辦理4場次到校宣導服務,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第一場次辦理時間:110年9月29日(星期三)13:30~15:30;地點:明里國小。
(二) 第二場次辦理時間:110年10月6日(星期三)13:30~15:30;地點:秀林國小(請鄰近國小:崇德國小、富世國小、新城國小、三棧國小、景美國小共同參加)。
(三) 第三場次辦理時間: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13:30~14:20;地點:縣立體中(入班宣導)。
(四) 第四場次辦理時間: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13:30~15:30;地點:林榮國小。
三、 參加人員:到校服務之學校教師及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教育輔導團團員(南平中學詹素卿校長、萬寧國小董華貞校長、明里國小黃彤芳校長、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許熒真主任、明利國小洪菊吟老師、自強國中紀曉瑩老師、壽豐國中汪占斌老師、南平中學李致瑩老師、榮譽團員李淑婷退休校長及本團指導老師慈濟大學李雪菱老師)。
四、 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實際參加課程時數核發研習證明。
五、 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教育輔導團團員所屬學校同意核予出席之團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