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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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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函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倘涉及依法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者,發放事宜補充如說明,請查照。
校內公告
陳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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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7-09-06 | 點閱數: 1173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6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5604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二、 退休公教人員倘依公教人員退休法律、公務員懲戒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之行政處分或懲戒判決,自該處分核定或判決確定日後之學期(以註冊日為基準日)起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1) 月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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