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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動 陳靜慧 - 人事 | 2017-12-04 | 點閱數: 963
107年度寒假教職員工國外休閒旅遊活動實施要點 

一、宗    旨:倡導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對國外地理、文化之認識,並提供教職員工休閒旅遊機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五、報名日期:106年12月4日起至106年12月18日止。

六、報名、繳費手續:本次活動統一採網路報名(請先行至本會網站做會員登錄)(點我→國外報名)

報名費每人3,000元, 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後下載列印繳費帳單,並請於3日內至全省郵局、7-11、OK、全家、萊爾富等超商繳交。

(無法列印帳單者,請記下個人虛擬帳號,採ATM或台銀臨櫃繳交)逾期繳款單即無效,報名資格併同取消,該名額由候補人員遞補。報名費用可抵團費,報名後如無故不參加者,該費用轉作活動行政作業費,不予退還;如欲參加之項目報名人數不足則取消辦理,該項報名費用全部退還。

七、報名資格:

 (一)台灣地區公私立中小學校現職教職員工、教育行政人員及退休教職員工。

 (二)為讓更多教職員有参與機會,本次活動網路設定1人資料僅可填報1項(如報名第2項,報名系統不受理),有意願參加者請詳閱各項活動行程審慎選擇後,再上網報名。

八、其他事項:

(一)各項旅遊活動報名人數未達20人,或遇重大偶發事件,即取消該項活動。

(二)參加人員得攜眷限3人(限直系親屬;兒童限8歲以上);眷屬須配合行程中各項旅遊活動。

(三)本會負責各項活動之報名、通知、組團等作業;各參加人員、眷屬所需團費全額自行負擔(團費詳如本要點十一、活動一覽表)。

(四)費用含:機票、餐宿費、門票、機場稅、兵險、小費(含司機、導遊、床頭、行李等小費);不含簽證費、證照費、機場接送。

(五)各團簽證費:印度2,200元;日本、峇里島等免簽證費;大陸須新辦台胞證1,500元(舊證未過期可使用,免簽證費)。

(六)本項活動得支付訂金與承辦旅行社,每人以團費五分之ㄧ為原則,其餘團費得以信用卡支付,旅行社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九、各團相關通知函約於106年12月30日發給。

十、本實施要點如未有盡事宜,得簽請本會董事長核定修正。

十一、各項休閒旅遊活動一覽表:各團項詳細行程請至本網站下載專區 點閱

本活動要點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