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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 一、數學科(代理實缺),正取1名,備取1名(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116年7月31日止)。【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則自動解代。】,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國文科(代理實缺),正取1名,備取1名(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116年7月31日止)。【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則自動解代。】 三、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代理實缺,編制玉東國中駐點東里國中),正取1名,備取1名(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116年7月31日止)。【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則自動解代。】 四、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代理侍親留職停薪缺,需巡迴東里國中及三民國中),正取1名,備取1名(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116年7月31日止)。【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則自動解代。】 代課教師 英語科(代課教師),正取1名,備取1名,【每週授課5 節(依實際需求排課)】。 (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1.以上代理教師實際聘期仍依中央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為準。 2.代理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其待遇依據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依實際代理之月數,按月支給。 3.代理(課)期間如代理(課)原因消滅,應即解代,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4.代課教師均以實際授課鐘點計酬 |
詳如簡章
08-30 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第24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