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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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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其他活動
陳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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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8-10-17 | 點閱數: 87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152498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蔡雅智小姐(電話:02-77365540)。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odt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odt
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附件一二.pdf
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教育部令.pdf
10-17 轉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
10-17 轉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