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
:::
登入
使用 花蓮縣教育雲 OIDC 快速登入
重整畫面
:::
本站消息
行政院於108年4月2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及第4條附表,請查照。
其他活動
陳靜慧
-
人事室
| 2019-05-03 | 點閱數: 686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8年4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2號函辦理。
二、
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1)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辦法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辦法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辦法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辦法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辦法 第十一 條、第 十三 條、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對照表對照表.pdf
05-01 轉知嘉義縣政府有關有意經「臺閩地區公立國...
05-03 轉知南投縣政府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