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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轉知有關銓敘部對於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請查照。
其他活動
陳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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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9-12-03 | 點閱數: 717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1)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pdf
2) 敘銓部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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